一蛋糕店因未经授权使用了“熊出没”的卡通玩偶形象被告上法庭

2022-10-19 15:24:51来源:站长之家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近日,一蛋糕店因未经授权使用了“熊出没”的卡通玩偶形象被告上法庭。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系“熊出没”系列商标的专用权人,2019年7月的一天,华强方特公司代理人与公证员来到许昌市内某蛋糕店,在店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现场订购了“熊出没”生日蛋糕1个,并取得蛋糕订单1张,后返回领取蛋糕。公证员对该购物过程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华强方特公司认为该蛋糕店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熊大、熊二、光头强、吉吉、蹦蹦”著作权的行为,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后于2022年7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犯美术作品“熊大、熊二、光头强、吉吉、蹦蹦”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500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8月25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表示,本案中,被告销售的蛋糕上用于装饰的卡通玩偶形象与涉案“熊大、熊二、光头强、吉吉、蹦蹦”等美术作品在整体形象、服饰造型、体态特征等方面均基本相同,系对美术作品的模仿与抄袭,通过综合判断应认定案涉卡通玩偶形象与案涉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能够认定被告存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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