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协议受让盾安控股持有的公司9.71%股权

2022-05-20 14:23:55来源: TechWeb.com.cn   

5月20日消息,盾安环境在深交所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协议受让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9.71%股份,盾安环境将于5月19日上午开市后复牌。

5月19日复牌后,盾安环境股价大涨,报收7.82元。今日开盘,盾安环境继续上涨,盘中涨停。

5月11日,盾安环境收到格力电器的通知,格力电器正筹划协议受让盾安控股持有的公司9.71%股权,因为格力电器已持有盾安环境29.48%股权,这次协议转让将会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格力电器的通知,就公司9.71%股份处置事宜,盾安控股曾向格力电器作出承诺,未事先告知格力电器并取得格力电器书面同意之前,除以集中竞价、不确定交易对象的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或通过司法途径被处置外,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盾安控股所持公司股份。

2022年4月28日,在格力电器取得盾安环境29.48%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当天,盾安控股即与浙商行杭州分行、紫金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签署之前盾安控股未事先告知格力电器并取得格力电器书面同意。格力电器认为盾安环境违约,并于4月29日第一时间与盾安控股、浙商行杭州分行进行沟通,并及时发函告知盾安控股、浙商行杭州分行不同意前次协议转让并要求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并在进一步沟通后明确提出拟受让公司9.71%股份。

自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经多轮沟通,在格力电器明确告知盾安控股、浙商行杭州分行本次协议转让可能触发全面要约,并取得盾安控股、浙商行杭州分行关于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的支持同时承诺将协调紫金投资同意终止前次协议转让的情况下,经审慎考虑,格力电器书面告知盾安环境拟筹划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并请盾安环境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

停牌期间,格力电器积极推动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工作,与有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盾安控股、浙商行杭州分行未能按其在停牌前作出的书面及口头约定和承诺有效协调各方就本次协议转让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基于上述,经审慎研究,格力电器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

盾安环境在公告中称,控股股东终止筹划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盾安控股持有的公司9.71%股份的后续安排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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