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1岁女孩被害最新消息 背后凶手究竟是谁?

2019-10-25 10:04:55来源:新京报-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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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据媒体此前报道,小丽(化名),11岁,上五年级,涉事男孩则未满14周岁,以前两人曾经上过同一个托管班。出事至今,女孩舅舅贺先生一直没有见到男孩的家人。

“孩子在花坛里,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满身都是血和伤,裤子被脱到一半。”男孩家所在的小区就在花坛的马路对面,贺先生说,马路上还能见到血迹,“拖拽的、滴落血迹都有,他(男孩)家里都是血。”贺先生认为,男孩的动机就是想性侵犯小丽,把小丽带到家里后,“孩子不愿意,就拿刀伤害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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