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管局对巨头的反垄断处罚开出“第一枪”

2020-12-15 11:14:44来源:极客公园  

12月11日,国家提出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指导意见。没人能猜到,几天之内,国家监管层面对于巨头的反垄断处罚就开出了“第一枪”。

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公告,表示将对阿里旗下的阿里巴巴投资、腾讯控股的阅文集团、顺丰旗下的丰巢网络进行顶格处罚,每家公司处以50万元罚金。

公告显示,三家受到处罚的公司分别是: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份、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科技公司。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三家公司被处罚的原因不是因为真正形成垄断,而是“未及时申报,且造成恶劣影响”。

公告还显示,监管层面正在调查由腾讯主导的斗鱼、虎牙两大游戏直播平台的合并案。

阿里、丰巢和阅文集团三家公司同天表示,已经收到通知,“并将积极落实”。

是否垄断,监管说了算

本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的三家公司,来自不同领域,收购理由方式也各不相同。

例如阿里和银泰,两者在零售的线上和线下已有多年合作经验,为了加强对于线下的控制,阿里通过旗下投资公司,从2014年开始,通过三次投资收购了银泰超过70%的股权,成为后者控股股东。

2018年8月,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与新丽传媒等签署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并于当年10月完成交割。阅文主要业务是网络文学和在线阅读,拥有大量文学类IP;新丽传媒主要从事视频和娱乐节目制作以及发行,两者结合可以直接打通从IP到影视作品的生态。

顺丰旗下的丰巢网络是国内快递柜行业的翘楚,曾在年初闹出过“快递柜付费事件”,饱受争议。今年5月,丰巢网络以换股方式取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并于当月完成交割。丰巢网络和中邮智递均从事快递末端投递服务中的智能快件箱业务,分别运营“丰巢”、“速递易”品牌智能快件箱。通过收购中邮,丰巢扩大了在快递柜行业的份额。

公告显示,三项交易都是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分别取得了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但是,经过监管层调查评估,上述三起案件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三家公司受到处罚的理由是,“有申报义务但没有依法申报”,根据《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三家公司的行为类似于“上车还不及时补票”,所以遭到处罚。

而由于三家公司分别的收购案,没有造成垄断或者排除竞争,所以监管层并没有要求三者进行“限期处理股份和资产或者转让营业”来让“行业恢复到集中前状态”。

合并也在范围内,互联网非法外之地

公告中还显示,监管总局目前正在调查由腾讯公司主导的广州虎牙和武汉斗鱼两家公司的合并案,虽然和上述三家公司的股权收购不同,虎牙和斗鱼的合并属于“协议控制结构的经营者集中”,同样属于《反垄断法》的管辖范畴,本应及时向监管层申报。

相对于三家公司的收购,50万的处罚并非一个很大的数目,监管层认为,这样的举动“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

同时,监管也认为,《反垄断法》对于实施集中企业的罚款额度确实不够,威慑力有限,而这些改进将在之后的修正案中有所表现。

监管在公告中强调,《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互联网行业并非反垄断法外之地。

从本次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来看,不仅瞄准了阿里腾讯等大公司,而且时间甚至追溯到2014年,细心程度可见一斑。

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收购公司为生态发展作准备早已经是习惯动作,由投资行业所主导的超级并购案在前几年也是屡见不鲜。

但是,从现在开始,这些行为都需要先通过监管层的申请才能有所动作了。虽然只是50万元的处罚,但是其“警钟长鸣”的影响显然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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