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公布了《关于涉及北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2020-06-18 10:16:10来源:IT之家  

6月18日消息 今日,山东航空公布了《关于涉及北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适用范围包括在2020年6月16日(含)前购买的324开头的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北京(PEK)进出港的山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SC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0年6月1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之间的客票。

据了解到,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旅行日期,客票可按照如下退改规则处置:

(一)旅行日期为2020年6月11日(含)至6月17日(含)之间的客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0年7月31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0年8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需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二)旅行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含)至6月30日(含)之间的客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申请,免收退票手续费;在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0年7月31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在航班起飞后变更或变更至2020年8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需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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