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脸APP“ZAO”软件一夜爆红 被指过度索取肖像权

2019-09-02 08:51:15来源:北青报  

传一张照片,就可以将影视剧中的明星肖像换成自己的。随着科技的发展,30日开始,一款“换脸”软件“ZAO”引爆了不少人的朋友圈。但随之而来的是不少网友担忧,其肖像权是否会被滥用。北青报记者注意到,“ZAO”的用户协议中表示,用户上传的肖像照片无论是否是用户本人,其肖像权均会被“ZAO”方面“免费、永久性地获得”。对此,不少网友认为该软件过度索取了用户的肖像权,且未进行明确的提示。北青报记者就网友的相关质疑咨询“ZAO”官方微博和开发公司负责人,截至北青报记者发稿时,尚未获得回应。律师表示,“ZAO”针对肖像权让渡的条款存在回避法律责任的问题,或属于违法条款。

事件:换脸软件一夜爆红 被指过度索取肖像权

31日,一款名为“ZAO”的软件在不少网友的微信朋友圈“刷屏”,该软件自称为一款“换脸”,用户上传肖像照片后,该软件可以自动用用户提供的肖像替换影视段落中演员的肖像。

这款软件虽然一夜爆红,但也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质疑。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该APP服务协议中规定,一旦用户利用该软件完成“换脸”,则意味着“ZAO”可以免费、永久性地获得用户提供肖像资料中人物的肖像权。有网友称,这种做法简直是为了玩一款APP“把自己的脸卖了,APP这样索取肖像权有些过度了”。

此外,根据“ZAO”的服务协议,哪怕APP用户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上传了其他人的肖像资料,也被视为“用户确保肖像权利人同意授权”给“ZAO”相应的肖像权。这同样引发了网友的担忧,“如果我的肖像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传给了‘ZAO’,并被拿去利用,结果造成了损害,是否意味着‘ZAO’就完全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呢?”

分析:“ZAO”称尽最大努力合理使用 软件开发者称应二次提示

虽然根据“ZAO”的用户协议,对于用户上传的信息内容,“ZAO”方面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以及使用方式,并“尽最大努力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上述内容”。“ZAO”还表示,用户的必要授权并不代表“ZAO”方面必然使用,也不影响用户对信息的任何合法使用。但仍有网友对肖像权“被卖光”表示担忧,“这些条款如果不自己打开用户协议根本看不到,在我们上传肖像的过程中也从未给过提醒,如何能保证在使用的时候,他们就能做到尊重用户的个人权利?”

一名软件开发者告诉北青报记者,一般来说,APP如果对肖像权等用户个人信息要求之多的条目,应该通过弹窗、选项等方式,要求用户进行二次确认,“而不是以为写了这些话就可以规避所有风险。”

根据天眼查的数据显示,“ZAO”的开发商长沙深度融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均属于海南猫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猫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王力和雷小亮,两人也是长沙深度融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和执行董事。

公开资料显示,雷小亮系陌陌公司联合创始人兼游戏业务部总裁,王力则是陌陌公司总裁。北青报记者将网友针对“ZAO”过度索取肖像权的质疑发送给王力和“ZAO”官方微博,截至北青报记者发稿时,尚未获得回应。

说法:相应条款推卸法律责任 或违反《合同法》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超曾参与过一些网站、APP的服务协议的制定,他告诉北青报记者,他认为“ZAO”发布的服务协议中关于前述肖像权的相应条款是“不合法的”。

熊超认为,如果有人在未获得他人的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的照片发到APP上,“这种可能性以及现实存在的情况,是开发者和经营者应该事先预料的,很可能会经常遭遇的情况,但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将自身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推给了上传者,这是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的。”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不可能完全要求个人去承担,现实中类似的侵权也都被判定为共同侵权,因此仅仅这条条款,并不能推卸掉APP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熊超表示,此类条款藏在服务协议中,没有对消费者或使用者进行明示和告知,因此从《合同法》来看,也是一个违法的条款。

(北青报记者 屈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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