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出《服务公约》禁止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

2019-05-23 14:33:39来源:第一财经  

《服务公约》指出,经销商不得以奔驰金融公司的名义、或以为客户提供奔驰金融公司的金融服务为由收取费用。

在戴姆勒董事会主席、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集团全球总裁康林松履新后的首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及授权经销商便联合推出《服务公约》,强调其在运营端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在服务和收费的透明化。公约中明确要求:经销商不得以奔驰金融公司的名义、或以为客户提供奔驰金融公司的金融服务为由收取费用。

这无疑是对此前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过程中提及的“金融服务费”收取的合理性回应。奔驰方面表示,此前,奔驰销售服务公司已经启动了相关审查与整改工作,并于4月底开始通过第三方机构对经销商网络的收费项目进行专项复核。眼下,该《服务公约》正陆续在全国各授权经销商门店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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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第一财经记者此前在调查中也发现,金融服务费并非奔驰一家收取,而是行业普遍现象。那么,奔驰明令禁止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是否会带动行业的肃清,其余车企是否会跟进?

一家合资品牌和一家自主品牌的内部人士均认为,虽然企业从来没有“授意”经销商收取相应的费用,但确实对这一行为也没有明令禁止。奔驰事件之后,主流车企对于经销商的各项收费细则等也在规范,但是在他们看来,应该不会如奔驰般大张旗鼓地去发出声明禁止。

对于金融服务费是否该收,在此前奔驰事件曝光之后,4月17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下称“中消协”)特地在京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在会上,中消协方面综合奔驰车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其中涉及金融服务费,中消协认为,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而在商务部引发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根据上述条款,中消协方面认为,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对全部收费项目事先向消费者明示,且不得做出不合理限制或者强制交易。而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惩处。

上海地区一家经销商人士认为,虽然奔驰方面禁止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但他仍然认为不能就此认为“金融服务费”不合理,“具体还是要看是不是提供了服务,以及收取是否合理”,但至于如何收取算合理。

他表示,行业内并无具体规定,绝大多数经销商以提前告知并协商为主。

与此同时,他也谈到,事实上,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也是在当前市场价格倒挂的背景下,补充利润的一种手段。以奔驰事件为例,“如果奔驰方面在禁止经销商收费的同时,在别的层面给予经销商一定的帮扶或者是支持,对于经销商来说,其实也不会特别在意这3000-5000元的服务费支持”。他认为,汽车消费环节的透明其实有赖于厂商和经销商共同努力。

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别的经销商应该不会跟进上述事件,而取消金融服务费确实会对经销商盈利造成影响。

记者发现,在奔驰推出的《服务公约》中,明令禁止的只是不得“以奔驰金融公司的名义”、“或以为客户提供奔驰金融公司的金融服务为由收取费用”。那么换言之,事实上奔驰并没有从绝对意义上禁止收取“金融服务费”,按照字面意思,如果消费者选择别的金融公司或者银行贷款,那么是否收取金融服务费,将不在上述“禁令”之中。

记者 杨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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