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集中警示 又有基金经理“犯事”被揪了出来

2020-09-24 11:43:22来源:财联社  

基金投资比例超限一直是监管重点关注的议题,近日,又有基金经理因此“犯事”而被揪了出来。

深圳证监局在最新一则监管通讯中提到,辖区内个别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超过基金合同约定限制的情况。

华南一位基金经理表示,单一持股比例偶尔超限的情况较为常见,可能是由于基金当初买入股票仓位已接近规定比例。此后伴随股价上涨,基金还未来得及减持,从而发生了持股比例超限的情况,“但如果基金经理是‘有意’放任产品投资某行业或单只股票的比例超限,并且合规方面还不及时进行纠错自查,就很有问题了。”

深圳证监局对此指出,基金公司应加强基金投资风格管理,设置主题风格股票池,并强化对基金投资决策的合规审核,建立有效的投资风格事中风控机制,对基金投资运作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定期开展稽核。

在监管中,深圳证监局还发现了部分基金公司存在利益冲突风险、基金销售违规以及基金公司名义冒用风险。其中,有部分深圳公募基金经理未向公司报备其投资公司专户产品情况,并在应当知悉其持有的公司专户产品已经投资某股票的情况下,仍向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下达投资该股票的指令,从事了与其履职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各种问题也层出不穷。深圳证监局对违规销售问题严重的2家基金公司相关责任4人员,采取了暂停履行职务、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采取了暂停基金销售业务措施。

此外,深圳证监局提到,辖区部分基金公司反映,有不法分子假冒基金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建群等方式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非法牟利,或者存在冒用基金公司名称、网站进行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的情况。财联社记者获悉,目前,深圳范围内的东方基金、合煦智远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金信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先后遇到了此类情况。

有基金投资比例超限被点名批评

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关注到,辖区内公募基金投资比例超限时有发生,个别行业主题基金存在投资某行业股票的比例超过基金合同约定投资比例限制的情况。

监管部门对公募基金投资单只股票设有“不得超过净值10%”的限制。同时,行业主题基金往往也在招募书中便言明其对相应行业股票投资市值在非现金基金资产中的比重,一般不低于80%。

然而,但近两年,基金超限持股的情况却屡屡发生。其中仅2019年上半年就有61起基金持有单只个股市值超过10%的情况。

整体来看,除部分被动超限外,当时多数超限是因为基金未及时减持,这一情况下基金超限程度较小。持股超限,一方面和当时基金经理对市场判断有关,如基金经理非常看好某些个股。另一方面,基金申赎也带来明显影响。

此前的2018年基金四季报中,也有37只基金的单一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其净值的10%,触及“10%红线”,多只基金甚至大比例超限,最高的单一持股比例接近净值的70%。但细究当时基金单一持股比例超限,与其弱市格局显然有直接关系。在持股流动性受限的情况下,一些基金遭遇资金大额赎回,从而被动提高了单一持股占基金净值的比例。

以新华华瑞混合为例,该基金在2018年四季度末持有工业富联的市值占净值比例高达69.83%,三季度末持有工业富联的仓位仅0.58%。但该基金持有工业富联属于其首发时配售获得的具有锁定期的限售股,这两个季度内持有股数并未发生变化,基金经理也无法抛售。造成单只股票持股比例严重超限的主因在于资金大幅撤离,和2018年三季度末1亿以上的规模相比,该基金2018年四季度末规模仅剩74万元。

参与非公开发行而超限的情形属于“不得已”超限。按照监管规定,超限个股若具有流动性,基金经理必须在20个交易日内完成减仓。

华南一位基金经理表示,一般而言,单一持股比例偶尔超限的情况较为常见,但超出幅度都不会太高,可能是由于基金当初买入股票的仓位已接近规定比例。此后,伴随股价上涨,基金还未来得及减持,从而发生了持股比例超限的情况。

当然,若基金所持的某家上市公司股票停牌,而其又遭遇巨额赎回,同样也会引发基金单一持股比例超限的情形。

据记者了解,各家公司对基金经理持股的“红线”非常重视,往往会有系统监控,一旦市场上涨导致重仓股突然超限,监管稽核部门会及时通知基金经理调整持仓。

“但如果基金经理是‘有意’放任产品投资某行业或单只股票的比例超限,并且合规方面还不及时进行纠错自查,就很有问题了。”上述基金经理称。

基金投资比例超限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的相关规定。

对此,深圳证监局也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公司应加强基金投资风格管理,建立覆盖投资运作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合规风控体系,防范出现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风格漂移等问题。

二是对于特定主题基金,应设置主题风格股票池,明确股票入池标准和审核流程。

三是强化对基金投资决策的合规审核,建立有效的投资风格事中风控机制,对基金投资运作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定期开展稽核。

有基金经理涉“老鼠仓”

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部分基金经理未向公司报备其投资公司专户产品情况,并在应当知悉其持有的公司专户产品已经投资某股票的情况下,仍向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下达投资该股票的指令,从事了与其履职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利用公有资金为自己个人投资抬轿,这无疑是损公肥私的行径,是缺乏职业道德的表现。近年来,监管部门已经对多起基金经理“偷吃”案件进行了处罚,入狱、被罚巨款,彻底淡出基金圈,是许多涉案人员面临的共同命运。

深圳证监局还发现,个别基金公司员工未按公司制度要求,向合规部门书面申报其购买公司旗下专户产品的情况,且合规部门长期未能发现。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况反映出个别基金公司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存在缺陷。为此,各公司应强化利益冲突防范管理,全面梳理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机制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参与公司旗下基金、私募资管产品投资及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建立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管理、处置等制度。

另外,公司投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可能产生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公募合规风控部门履行职责方面,也应对投资管理人员参与股权投资、公司旗下基金及私募资管产品投资的申报情况进行定期稽核。

两公募员工违规销售被罚

今年以来,基金市场发行火热,年内累计成立的新基金规模超过2万亿元,刷出历史新高。

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各种问题也层出不穷,监管此前也多次提醒销售风险,而此次发布的监管通讯显示,今年以来,深圳证监局打出“组合拳”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

其中,深圳证监局对违规销售问题严重的2家基金公司相关责任4人员,采取了暂停履行职务、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深圳证监局还对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采取了暂停基金销售业务措施。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虽然今年基金的热销带火了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但同时,代销违规问题却也层出不穷。

目前,基金代销机构分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包括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总数超过140家。就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而言,他们往往能提供较银行、券商渠道更优惠的费率,大部分都是一折促销。虽然费率优惠,对用户吸引力很大,但他们的合规审查水平却参差不齐。

“有些独立代销机构不惜一切博销量,营销材料乱写,很多推介内容不合规,甚至有部分销售人员打有奖销售的擦边球。”一位华南公募市场人士称。

在打击违规销售上,深圳证监局的监管手段分为四种:科技监管、依法问责、督促合规、调研摸底。如探索开发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线上数据报送平台,由此,深圳证监局也及时发现了高风险及次高风险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7家、中低风险13家。

基于基金销售问题,深圳证监局还指导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举办两期基金销售培训,并针对近期基金发行火热、销售线上化的情形,及时发布风险提示,规范辖区销售行为。

此外,深圳证监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开展调研,在总结违规问题、剖析成因、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差异化准入机制、强化事中监管、落实退出安排等意见建议。

多家公募遇“李鬼”

今年以来,A股结构性行情凸显,投资者“借基入市”的热情日益高涨。然而,基金的火热也让部分不法分子闻风而动,觑觎空隙通过冒名的方式做起了“李鬼”,令众多基金公司头痛。

在上述监督管通讯中,深圳证监局提到,辖区部分基金公司反映,有不法分子假冒基金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建群等方式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非法牟利,或者存在冒用基金公司名称、网站进行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的情况。

还有个别基金公司反映,已出现部分投资者向微信群、虚假网站打款且无法取回款项的情况。上述不法行为既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又对基金公司声誉造成了损害。

财联社记者获悉,目前,深圳范围内的东方基金、合煦智远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金信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先后遇到了此类情况。

9月14日,东方基金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发现市场上有冒用公司信息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情况。而为了保护投资者财产不受损失,东方基金就法定名称、客服统一热线、官方网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一一声明,并明确如果投资者需要购买公司管理的基金请到直销机构或已公告的销售机构购买,除此之外公司从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公司产品或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据了解,有投资者经朋友介绍,通过名称为“东方数据”(与东方基金无任何关系)平台购买了投资产品。东方基金提醒,投资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基金产品,同时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公司产品信息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遇到“李鬼”东方基金并非首家。9月9日,合煦智远基金也就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义进行澄清。今年更早些时候,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金信基金同样发布了类似公告。

对此,前述华南公募市场人士指出,公募名义冒用风险屡禁难止,与这一违法违规行为较难追溯,犯罪成本低、监管成本高,有很大关系。因此,想要实现问题的预防和根治,单靠金融机构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深圳证监局提醒,辖区各基金公司应高度重视,加强对上述非法行为的监测,一旦发现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应提醒投资者注意辨别,勿轻信此类信息,如发现有冒用基金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可立即通过基金公司对外统一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记者 沈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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