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头条】慰问款4000元、食宿费2.7万,北京红十字会回应质疑

2023-08-10 20:26:12来源:财智头条微信公众号  

北京红十字会回应质疑:3次诊疗百人开支


(资料图)

网传“北京市红十字会6月一项活动中,入户慰问救助款4000元,活动住宿及餐费27000余元”一事引发网友关注。8月7日下午,针对网友质疑,北京市红十字会回应称,共开展了3次偏远地区诊疗活动,志愿者近百,2.7万元系保障志愿者食宿费用。

根据网传图片显示,2023年6月,“博爱在京城,健康基层行”活动入户慰问救助款,4000元;“博爱在京城,健康基层行”活动住宿及餐费,27452.8元;北京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博爱在京城,健康基层行”活动桌牌及横幅制作费)880元。

北京红十字会官网信息与网传图片有出入,尽管3项开销表述的费用相同,但如今的信息更为笼统,其中:网传图片中“活动住宿及餐费,27452.8元”变成了“活动费用,27452.8元”;网传图片中“活动桌牌及横幅制作费,880元”变成了“活动标识及横幅制作费,880元”。

北京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博爱在京城,健康乡村行”活动是一个长期开展的志愿者基层诊疗活动,由专业的医生志愿者上门为偏远地区的群众进行健康检查,6月共进行了3次该活动,分别是前往房山区32人,门头沟区30人,怀柔区32人,都是前往偏远区域开展的活动,“这些人都是志愿者,他们没有报酬,且行程距离远,需要过夜,因此他们按照相应的标准,保障这94人的食宿,这笔开销是2.7万余元。”

关于4000元入户慰问救助款。该工作人员说,在开展诊疗过程中,基层红十字会反映,有两名特殊困难的群众,因此他们给每户送去了2000元的慰问金,“我们更实际的就是送健康,送诊疗。”

关于网传图片与官方目前的“拨付对象”表述不同。该工作人员说,他们发现了群众对公示信息的误会,因此对内容进行了略微调整,但实际资金的使用用途、金额等都没有改变。

海南:2030年全面禁售燃油车,目标累计推广新能源车超150万辆

8月9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公众号发布了《海南新能源汽车推广中长期行动方案(2023-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实现海南省2030年全面禁售燃油车的目标。

根据《行动方案》表述,2025年海南省将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50万辆,新增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60%,总体车桩比在2.5:1以下,推广成效居全国“第一方阵”,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新增和更换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到2030年,海南省将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15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超过45%,总体车桩比在2:1左右,新能源客运车辆新增及更换占比达到100%,清洁能源货运车辆新增及更换占比达到100%,推广成效保持全国领先。

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全面建成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成为引领海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标杆项目。

为此,《行动方案》提出构建海南各细分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应用场景、打造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打造自由便捷的绿色出行生态体系、加快培育产业生态、构建全域新能源汽车车路协同智能驾驶新生态等五个方面共20项重点任务。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海南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18万辆,保有量占比从2021年的7.2%提升至超10%,跃居中国省级地区第二,私家车的新能源车市场渗透率超过40%,也就是说每100辆上牌新车中,就有超40辆为新能源。

浙江多家公立医院因重复收费等被罚,其中一家违规金额超百万

诸暨市中心医院在2020年至2022年间,通过利多卡因等麻醉药物重复收费等方式,发生违法违规收费6.6万余人次,违法违规资金计115万余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0.9万元;

桐庐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因重复收费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分别被处13.9万元、2.1万元、34.6万元罚款……

8月9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页面显示,近一个月内,该省多家公立医院因重复收费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处罚。

其中,8月1日由绍兴诸暨市医疗保障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医保局执法人员5月发现诸暨市中心医院涉嫌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该院通过利多卡因等麻醉药物重复收费等25种方式,共发生违法违规收费66248人次,违法违规资金1152944.03元,其中违法违规医保基金支出709028.71元。上述违法违规资金中,自2021年5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当事人通过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等支出的医保基金计341809.08元。

诸暨市医疗保障局认为,该院违反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并罚款34.18万余元。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信息显示,7月以来有多家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行政处罚,涉及绍兴、嘉兴等地,执法部门包括医疗保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7月21-24日,杭州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第一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开出罚单,违法行为均为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过度检查、串换诊疗项目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其中,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罚金最高,被处医保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计34.6万元。

据悉,违规收费已成为医院医保违规的主要问题,也是重点治理的对象。今年3月,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约121.69万元,被长沙市医疗保障局罚款248万元。

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2021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情况公告,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占收费违规金额比例最大,被检查的68家定点医疗机构中有59家存在此类问题,涉嫌违法违规金额1.5亿余元,占涉嫌违法违规总金额的30%。该局2022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情况公告显示,抽查的48家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公立医院40家、三级民营医院3家、二级以下民营医疗机构5家)全部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问题。

国家医疗保障局曾总结医院乱收费“九大乱象”,包括自设项目收费、套用项目收费、打包组合模板收费、重复收费等。其中关于重复收费的解释为:医院的计费归属是医嘱执行科室,但常出现开单科室与执行科室重复计费的现象,如医嘱下经纤支镜治疗,患者所在科室物价员据医嘱计费一次,由于该项治疗在内镜室进行,内镜室物价员在执行医嘱后计费一次,造成一个医嘱两次计费的问题。

(微信公众号“财智头条”综合自: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每日经济新闻、上游新闻等)

编辑:袁凯

校对:风华

审核:龚紫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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