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注:海关总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6条

2023-06-14 08:12:49来源:国际商报  

□ 本报记者 刘 昕


(资料图)

中国商务新闻网6月12日,海关总署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条,旨在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外贸发展信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出台的政策措施好不好?有没有效?关键要看企业的获得感强不强。海关天天和进出口企业打交道,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帮扶措施最为注重的就是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6月13日,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在相关主题通报会上表示,此次出台的16条措施主要围绕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制定,可概括为“三增一降”,即增加企业便利、增强企业活力、增进企业服务、降低企业成本。

促进外贸物流畅通

进出口物流畅通,国际贸易才能繁荣。国际商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国海关年监管进出口货运量达48亿吨,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1300万辆(架、艘)次。面对规模如此之大的进出口物流,在不断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还要做到“管得住、放得开、通得快”,唯有以改革和科技作为核心驱动力。

在海关总署去年先后出台的23项稳外贸措施中,就有口岸保通保畅、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开通农食产品“绿色通道”等内容,促进进出口物流更加快捷便利,为2022年中国外贸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提供了坚实支撑。

吴海平表示,今年,海关总署在继续抓好受欢迎、效果好的保畅通措施落实的同时,聚焦企业关切,研究推出了新的举措,在16条措施中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创新监管模式以提升物流监管效能。例如,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试点范围,探索在有条件的航空、铁路口岸继续开展“直提直装”试点;在长三角区域和长江流域有需求的关区或港口复制“联动接卸”模式;扩大“离港确认”和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等便利化措施试点实施范围,进一步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

二是聚焦优化流程手续,便利先进技术设备进口提速增效。例如,优化进口监管查验流程,全面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推动查验模式试点扩大到全部海运口岸,为企业进口高新技术设备提供更多便利,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三是加快大宗商品进口检放速度,包括对进口铁矿、棉花实施“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对进口原油实施快检快放,对进口煤炭、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实施检验结果采信,加快通关放行,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实实在在为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四是满足部分特殊商品个性化快速通关需求。例如,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风险分类精准监管,提升检疫审批效能;进一步发挥属地监管优势,保障属地查检绿色通道畅通运行,确保鲜活易腐类商品快速通关。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通过属地查检绿色通道验放货物,查验时长由1~3天缩减到最快3个小时以内。

贸易便利更进一步

4月27日,海关总署组织召开了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海关总署联合相关部委推出了5方面19项改革创新举措。国际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专项行动已在北京、上海等12个省市的17个重点口岸城市部署开展。各地正结合地区实际将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专项行动将执行至9月份结束,届时,这些重点口岸城市将在打造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示范高地方面呈现出新的面貌。在这些示范高地的辐射带动下,全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将得到提升。”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16条措施中,也有与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相关的措施安排。例如,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拓展和丰富相关功能,为跨境贸易提供更多便利服务。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通关物流相关信息共享,为企业提供预约查验、调箱申请、送检查询等全程“一站式”信息服务。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外合作交流和跨境信息交换,积极探索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通关数字化合作,提升跨境通关便利化水平。

同时,海关总署还将按照水、陆、空、铁4种口岸类型分类施策,在全国具备条件的口岸试点开展“智慧口岸”建设,重点推进升级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集约化信息系统、提升数字化运行管理水平、提供便利化综合服务、开展常态化跨境合作等任务,通过科技手段提速增效,促进跨境贸易更加便利化。

减负增效措施实在

去年,海关总署专门出台了助企纾困降本7项措施和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6项措施,同时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12360热线服务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有效激发了外贸企业的活力。2022年,中国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达59.8万家,同比增长5.6%。今年前5个月,这一数值同比进一步增长7.3%。

“通过调研和各个渠道的收集梳理,我们发现企业的诉求主要集中在降成本、增便利方面。”吴海平表示,对于这些痛点,16条中有很多针对性强和非常实在的措施。例如,在帮助企业减负方面,海关总署会同税务总局推动实现企业出口退税报关单、发票“免填报”,便利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让企业早拿到退税,早受益;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在增效方面,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信用培育力度;继续扩大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范围,推动AEO企业在境内外享受通关便利,力争到2023年年底高级认证企业数量较2022年同期增长10%;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帮扶企业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强化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强重点商品进出口监测,为企业做好数字化统计服务。

吴海平表示,下一步,海关总署将从三个方面着力抓好16条落实工作:一是要求全国海关对16条因地制宜出台细化的配套举措,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强化政策措施协同效应。二是巩固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深入企业送政策、听意见、解难题,加强政策措施宣传,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三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反馈,要求全国海关第一时间反馈落实中的重要情况,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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