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潘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今日热搜

2026-10-16 17:43:31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年10月14日,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潘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潘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资料图)

津金复〔2026〕26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对潘峰董事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兴金租〔2026〕6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潘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天津金融监管局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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